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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引义》_在线四库全书查询


《尚书引义》

《尚书引义》·六卷(湖南巡抚采进本)
国朝王夫之撰。夫之有《尚书稗疏》,已著录。此复推论其大义,多取后世
事为之纠正。如论《尧典》“钦明”,则以辟王氏良知。论《舜典》“玄德”,
则以辟老氏玄旨。论“依永”、“和声”,斥宋濂、詹同等用九宫填郊庙乐章之
陋。论“象以典刑”,攻锺繇、陈群等言复肉刑之非。论“人心、道心”,证释
氏明心见性之误。论“聪明、明威”,破吕不韦《月令》、刘向等《五行传》之
谬。论“甲胄起戎”,见秦汉以后制置之失。论“知之非艰,行之维艰”,诋朱
陆学术之短。论《洪范》“九畴”,薄蔡氏数学为无稽。论“周公居东”,鄙季
友避难为无据。议论驰骋,颇根理要。至於“王敬作所,不可不敬德”及“所其
无逸”等句,从孔《传》而非吕、蔡,亦有依据。惟《文侯之命》以为与《诗》
录《小弁》之意同,为孔子有取於平王,至谓“高宗谅暗”与“丰昵”同为不惠
於义,则其论太创。又谓黄帝至帝舜皆以相而绍位,古之命相,犹后世之建嗣。
又谓虞、夏有百揆,商有阿衡,皆相也。至周则六卿各率其属,周之不置相自文
王起。此皆臆断之辞。他若论“微子去纣”,恐文王有易置之谋,“周公营洛”,
亦以安商民反侧之心。则益涉於权术作用,不可训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