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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官集传》_在线四库全书查询


《周官集传》

《周官集传》·十六卷(永乐大典本)
元毛应龙撰。案张萱《内阁书目》称“应龙字介石,豫章人。大德间尝官澧
州教授”,而江西志乘俱轶其名,始末已不可详考矣。是书於诸家训释,引据颇
博,而於郑锷之《解义》、徐氏之《音辨》及欧阳谦之之说,所采尤多。其自出
己意者,则题“应龙曰”以别之。其中有沿袭误说、未考古义者。如《钟师》
“掌金奏,以钟鼓奏《九夏》”,杜子春、郑康成皆以“九夏”为乐曲,而应龙
独引欧阳谦之说,谓“《左传襄四年》曰:‘金奏《肆夏》之三,工歌《文王》
之三。’《文王》而曰工歌,是有诗而可歌者也。《肆夏》而曰金奏,是徒有其
声,可以金奏而无诗可歌明矣”。今考孔颖达《左传疏》云:“作乐先击钟,故
称金奏。此晋人作乐先歌《肆夏》,《肆夏》是作乐之初,故於《肆夏》言金奏
也。次工歌《文王》,乐已先作,非复以金为始,故言工歌也。”其说足与郑
《注》相发明。如以《九夏》之文统“金奏”之下,即以为非乐曲,则《钟师》
又有“凡射,王奏《驺虞》,诸侯奏《貍首》,卿大夫奏《采蘋》,士奏《采蘩》”
之文贯於“金奏”下,岂亦均非乐曲乎?又《甸祝》“禂牲禂马”,郑《注》:
“禂读如诛之诛,今侏大字也。为牲祭求肥充,为马祭求肥健也。”应龙亦主
谦之说,谓:“禂,稠也,祷牲稠盛也。”以康成改读为非。考禂、侏二字
古音本通,非康成改读。扬雄《国三老箴》“负乘覆餗,奸寇侏张”,《晋书
·慕容垂载记》苻坚报书曰“侏张幽显”,《魏书·恩倖传》“侏张不已”,
《北齐书·源彪传》“吴贼侏张”,侏张即诪张。侏与诪,犹侏与禂,音同故
义借,安得指为康成改读乎?又《栗氏》为鬴,应龙引郑锷之说曰:“《晏子》
谓六斗四升为鬴,《管子》谓百升而成釜,康成则谓四升曰豆,四豆曰区,四区
曰釜,为六斗四升。以下文观之,其臀一寸,其实一豆。豆当为斗釜之臀,一寸
而容一斗,则釜之内方一尺而容十斗,无可疑者。十斗则百升,正管仲所谓釜也。
康成谓四升曰豆,每四而加,故区至釜而六斗四升。彼殊不考之於《梓人》也。
梓人为饮器,爵一升,觚三升。献以爵而酬以觚,一献而三酬,则一豆矣。夫一
献则一升矣,三酬则九升也。以一合九,非十升为豆而何?而康成谓四升为豆,
失之矣。”今考康成谓鬴六斗四升,实据《经》文方尺、深尺以粟米法算之,盖
粟米法方一尺、深一尺六寸二分乃容一石。锷以鬴容一石,则是鬴方尺深尺六寸
二分矣,其何以解於《经》文方尺、深尺耶?《管子·海王篇》:“盐百升而釜。”
房玄龄注谓:“盐十二两七铢一黍十分之一为升,当米六合四勺。百升之盐,七
十六斤十二两十七铢、二累为釜,当米六斗四升。”则是《海王篇》百升之釜,
乃实百升之盐,非实百升之粟也。今锷以《管子》量盐之鬴为《栗氏》量粟之鬴,
比拟已为不伦。至於康成注《梓人》,以豆为斗,实以豆止四升,不及一献三酬
之数。锷误以豆为饮器,遂牵合十升之文,反诋改豆为斗之非。不知古以斗饮,
不以豆饮。《诗·行苇篇》毛《传》曰:“大斗长三尺。”《战国策》曰:“令
工人作为金斗,长其尾,与代王饮,即因反斗击之。”此斗为饮器之证也。《越
语》曰:“觞酒豆肉。”《韩子·外储篇》曰:“取一豆肉。”是豆实食器,而
非饮器之证也。又安得引《梓人》之文为《管子》之旁证乎?诸如此类,皆未免
胶执旧文,疏於考核。至於冕服车旗之度、庙祧昭穆之制、《司尊彝》之六尊六
彝、《司几筵》之五几五席、方弓义弓之异名、正岁正月之并用,条列引证,颇
为明晰。宋以来诸家散佚之说,尚因是以存其崖略。则蒐辑之功,固亦非鲜矣。
其书诸家著录,皆云二十四卷。今散见於《永乐大典》者,《地官》、《夏官》
适当阙帙。其馀四官,首尾颇为完具。谨录为十六卷,以一官四卷,共得二十四
卷,计之仍其旧第也。应龙所著。别有《周官或问》五卷,在《集传》之外。
《永乐大典》割附《集传》之后。其存者仅《天官》十九条、《春官》十四条、
《秋官》、《冬官》各一条,篇幅寥寥,不能别成一帙。今仍附於各《传》下,
既免以畸零散佚,且使一家之说互相参证,亦足以资发明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