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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书偶笔》_在线四库全书查询


《说书偶笔》

《说书偶笔》·四卷(山东巡抚采进本)
国朝丁恺曾撰。恺曾字萼亭,日照人。是书一卷、二卷说《大学》、《论语》、
《中庸》;三卷说《孟子》,附以《四书补遗》及《宗献九献歌括》;四卷一为
《大学、孟子、王制、周礼造士之制》,一为《虞书三苗辨》,一为《天官九赋
敛财贿解》,一为《冬官考》,一为《古建国分田原非死法》,而附以《说诗》。
前有李在坊《序》,称恺曾之子东生就其写於书文者,蕞录成帙。则恺曾偶然笔
记,本无意於著书,故皆乡塾课授之语。而说“行夏之时”句,至载时文二比以
为程式。在坊《序》又称明永乐间有专以诋朱《注》为能者上其所著书,成祖深
加谴责,急命火其书,磔其人。考杨士奇《三朝圣谕录》载:“永乐二年,饶州
府士人朱季之献所著,专斥濂洛关闽之说。上览之怒甚,敕行人押季之还饶州,
会布政司府县官及乡之士人明论其罪,笞以示罚。而搜检其家所著书,会众焚之。”
则但火其书耳,无磔人之事。在坊意在尊朱,故伪造此说,不足据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