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至正条格》
《至正条格》·二十三卷(永乐大典本)
元顺帝时官撰。凡分目二十七:曰《祭祀》,曰《户令》,曰《学令》,曰
《选举》,曰《宫卫》,曰《军防》,曰《仪制》,曰《衣服》,曰《公式》,
曰《禄令》,曰《仓库》,曰《厩牧》,曰《田令》,曰《赋役》,曰《关市》,
曰《捕亡》,曰《赏令》,曰《医药》,曰《假宁》,曰《狱官》,曰《杂令》,
曰《僧道》,曰《营缮》,曰《河防》,曰《服制》,曰《跕赤》,曰《榷货》。
案《元史·刑法志》载,元初平宋,简除繁苛,始定新律。至元二十一年,中书
省咨各衙门,将元降圣旨条律,颁之有司,号曰《至元新格》。仁宗时,又以格
例条画,类集成书,号曰《风宪宏纲》。英宗时复加损益,书成,号曰《大元通
制》。其书之大纲有三:一曰《诏制》,二曰《条格》,三曰《断制》。自仁宗
以后,率遵用之,而不及此书。据欧阳玄序,则此书乃顺帝至元四年中书省言,
《大元通制》,纂集於延祐乙卯,颁行於至治之癸亥,距今二十馀年。朝廷续降
诏条,法司续议格例,简牍滋繁,因革靡常。前后衡决,有司无所质正。往复稽
留,吏或舞文。请择老成耆旧、文学法理之臣,重新删定。上乃敕中书专官,典
治其事。遴选枢府宪台、大宗正、翰林集贤等官,编阅新旧条格,参酌增损。书
成,为制诏百有五十条,格千有七百,断例千五十有九。至正五年书成,丞相阿
鲁图等入奏,请赐名曰《至正条格》。其编纂始末,厘然可考。《元史》遗之,
亦疏漏之一证矣。原本卷数不可考,今载於《永乐大典》者,凡二十三卷。
- 《邦计汇编》
- 《拯荒事略》
- 《宝钞通考》
- 《元海运志》
- 《漕政举要录》
- 《盐法考略》
- 《铁冶志》
- 《阳明乡约法》
- 《阳明保甲法》
- 《救荒活民补遗书》
- 《盐政志》
- 《嘉靖清源关志》
- 《淮关志》
- 《茶马类考》
- 《海运详考》
- 《洲课条例》
- 《两淮盐法志》
- 《漕书》
- 《明通宝义》
- 《海运新考》
- 《海运编》
- 《山东盐法志》
- 《八闽政议》
- 《海运图说》
- 《苏松浮赋议》
- 《重修两浙鹾志》
- 《漕运通志》
- 《救荒事宜》
- 《长芦盐法志》
- 《通漕类编》
- 《粤东盐政考》
- 《北新钞关志》
- 《开荒十二政》
- 《国赋纪略》
- 《救荒策会》
- 《古今鹾略》
- 《救荒事宜》
- 《盐法考》
- 《淮鹾本论》
- 《明漕运志》
- 《苏松历代财赋考》
- 《历代山泽征税记》
- 《左司笔记》
- 《泉刀汇纂》
- 《钱录》
- 《马政志》
- 《历代武举考》
- 《永徽法经》
- 《金玉新书》
- 《官民准用》
- 《明律》
- 《元内府宫殿制作》
- 《造砖图说》
- 《西槎汇草》
- 《南船纪》
- 《水部备考》
- 《浮梁陶政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