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五 史部一
○史部总叙
史之为道,撰述欲其简,考证则欲其详。莫简於《春秋》,莫详於《左传》。
《鲁史》所录,具载一事之始末,圣人观其始末,得其是非,而后能定以一字之
褒贬。此作史之资考证也。丘明录以为传,后人观其始末,得其是非,而后能知
一字之所以褒贬。此读史之资考证也。苟无事迹,虽圣人不能作《春秋》。苟不
知其事迹,虽以圣人读《春秋》,不知所以褒贬。儒者好为大言,动曰舍传以求
经。此其说必不通。其或通者,则必私求诸传,诈称舍传云尔。司马光《通鉴》,
世称绝作,不知其先为《长编》,后为《考异》。高似孙《纬略》,载其《与宋
敏求书》,称到洛八年,始了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隋六代。唐文字尤多依年月
编次为草卷,以四丈为一卷,计不减六七百卷。又称光作《通鉴》,一事用三四
出处纂成,用杂史诸书凡二百二十二家。李焘《巽岩集》,亦称张新甫见洛阳有
《资治通鉴》草稿盈两屋。(按焘集今已佚,此据马端临《文献通考》述其父廷
鸾之言。)今观其书,如淖方成祸水之语则采及《飞燕外传》,张彖冰山之语则
采及《开元天宝遗事》,并小说亦不遗之。然则古来著录,於正史之外兼收博采,
列目分编,其必有故矣。今总括群书,分十五类。首曰《正史》,大纲也。次曰
《编年》,曰《别史》,曰《杂史》,曰《诏令奏议》,曰《传记》,曰《史钞》,
曰《载记》,皆参考纪传者也。曰《时令》,曰《地理》,曰《职官》,曰《政
书》,曰《目录》,皆参考诸志者也。曰《史评》,参考论赞者也。旧有《谱牒》
一门,然自唐以后,谱学殆绝。玉牒既不颁於外,家乘亦不上於官,徒存虚目,
故从删焉。考私家记载,惟宋、明二代为多。盖宋、明人皆好议论,议论异则门
户分,门户分则朋党立,朋党立则恩怨结。恩怨既结,得志则排挤於朝廷,不得
志则以笔墨相报复。其中是非颠倒,颇亦荧听。然虽有疑狱,合众证而质之,必
得其情。虽有虚词,参众说而核之,亦必得其情。张师棣《南迁录》之妄,邻国
之事无质也。赵与峕《宾退录》证以金国官制而知之。《碧云騢》一书诬
谤文彦博、范仲淹诸人,晁公武以为真出梅尧臣,王铚以为出自魏泰,邵博又
证其真出尧臣,可谓聚讼。李焘卒参互而辨定之,至今遂无异说。此亦考证欲详
之一验。然则史部诸书,自鄙倍冗杂,灼然无可采录外,其有裨於正史者,固均
宜择而存之矣。
○正史类一
《正史》之名,见於《隋志》。至宋而定著十有七。明刊监版,合宋、辽、
金、元四《史》为二十有一。皇上钦定《明史》,又诏增《旧唐书》为二十有三。
近蒐罗四库,薛居正《旧五代史》得裒集成编。钦禀睿裁,与欧阳修书并列,共
为二十有四。今并从官本校录。凡未经宸断者,则悉不滥登。盖正史体尊,义与
经配,非悬诸令典,莫敢私增。所由与稗官野记异也。其他训释音义者,如《史
记索隐》之类。掇拾遗阙者,如《补后汉书年表》之类。辨正异同者,如《新唐
书纠谬》之类。校正字句者,如《两汉刊误补遗》之类。若别为编次,寻检为繁,
即各附本书,用资参证。至宋、辽、金、元四《史》译语,旧皆舛谬,今悉改正,
以存其真。其《子部》、《集部》亦均视此。以考校釐订自《正史》始,谨发其
凡於此。
《史记》 | 《史记集解》 | 《史记索隐》 | 《史记正义》 |
《读史记十表》 | 《史记疑问》 | 《汉书》 | 《班马异同》 |
《后汉书》 | 《补后汉书年表》 | 《两汉刊误补遗》 | 《三国志》 |
《三国志辨误》 | 《三国志补注》 | 《晋书》 | 《宋书》 |
《南齐书》 | 《梁书》 | 《陈书》 | 《魏书》 |
《北齐书》 | 《周书》 | 《隋书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