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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表注》_在线四库全书查询


《尚书表注》

《尚书表注》·二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
宋金履祥撰。履祥字吉父,号仁山,兰溪人。从学於王柏。德祐初,以史馆
编修召,不赴。入元,隐居教授以终。事迹具《元史·儒学传》。初,履祥作
《尚书注》十二卷,柳贯所撰《行状》称“早岁所著《尚书章释句解》,已有成
书”是也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称其尚存,今未之见,惟此书刻《通志堂经解》中。
前有《自序》,称:“摆脱众说,独抱遗经,复读玩味,为之正句画段,提其章
旨与其义理之微,事为之概。考正文字之误,表诸四阑之外。”盖其晚年定本也。
其书於每页之上下、左右,细字标识,纵横错落,初无行款,於古来著经之家别
为一体,大抵捃摭旧说,折衷已意,与蔡沈《集传》颇有异同。其徵引伏氏、孔
氏文字同异,亦确有根原。所列作书岁月,则与所作《通鉴前编》悉本胡宏《皇
王大纪》。参考后先,虽未必一一尽确,然要非尽无据而作也。至於过为高论,
求异先儒,如欲以《康诰》之《叙》冠於《梓材》篇首,谓:“前为周公咸勤之
事,后即洪大诰治之文。集庶邦则营东都以均四方朝贡之道里,先后迷民则所谓
毖殷迁洛以密迩王化。”其说甚辨。而於篇首“王曰封”三字,究无以解,因复
谓“王”字当作“周公”,“封”字因上篇《酒诰》而衍,则未免於窜改经文以
就己意矣。是则其瑜不掩瑕者也。